5月21日電 全國“掃黃打非”辦公室今天公布5起“假媒體、假記者站、假記者”(簡稱“三假”)典型案件案情。 近些年,經過“掃黃打非”部門持續(xù)整治,“假媒體假記者站假記者”即“三假”行為得到明顯遏制,“三假”現(xiàn)象大幅減少,但在少數基層地區(qū),假記者敲詐勒索或真假記者勾結從事新聞敲詐情況仍有發(fā)生。這類不法行為不僅侵害群眾合法權益,嚴重干擾了基層企事業(yè)單位的正常生產生活,也極大破壞新聞行業(yè)秩序、傷害了新聞媒體的公信力。對此,全國“掃黃打非”辦公室在開展“秋風2018”專項行動中,將打擊“三假”及新聞敲詐行為作為工作任務的重中之重進行部署和推進。 各地“掃黃打非”部門加大檢查力度,以查辦案件為突破口,嚴厲打擊違法犯罪的假記者,嚴厲查處暗中串通的真記者,嚴厲整治真假記者團伙作案。陜西、山東、河北等地成功查辦了多起假記者敲詐勒索案。5月21日,全國“掃黃打非”辦公室公布其中5起典型案件案情。 1. 山東濱州查辦“4·15”假冒記者案。2018年4月,根據群眾舉報線索,濱州市“掃黃打非”部門成功摧毀以張某為首的假記者犯罪團伙。經查,自2015年以來,張某假借“某某報濱州部主任”“某某網記者”等身份,糾集趙某對、呂某華(曾因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被判刑),組織多人到濱州、德州、濰坊等地以“采訪”為名敲詐相關企業(yè)、單位錢財,共作案60余起,涉案金額300余萬元。目前,公安部門已抓獲犯罪嫌疑人8名,其中5人已被批準逮捕。 2. 河北邢臺破獲王某某等假借記者名義敲詐勒索案。2018年1月,邢臺市隆堯縣公安局破獲一起假借記者名義敲詐勒索案。經查,以王某某為首的犯罪團伙,自2010年以來,搜集并以媒體曝光環(huán)境污染、征地拆遷、行政執(zhí)法等負面消息為要挾,對一些黨政機關、企事業(yè)單位實施敲詐勒索。已查實敲詐勒索案件18起,涉案金額20余萬元,涉及山東、河北等地。目前,王某某等7人已被批準逮捕。 3. 陜西渭南判決“6·08”新聞敲詐勒索案。2018年3月,臨渭區(qū)人民法院以田某犯敲詐勒索罪,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三年、緩刑五年,并處罰金5000元。2015年3月以來,田某為達到敲詐勒索他人錢財的目的,在手機百度貼吧上搜集負面題材,自稱民生周刊記者,以渭南城區(qū)游藝廳等場所存在賭博行為,聲稱要新聞曝光并向公安機關舉報為由敲詐勒索,涉案3起,非法獲利73000元。 4. 陜西榆林判決“4·14”真假記者敲詐勒索案。2018年4月,榆林市靖邊縣人民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分別判決吳某、薛某某、閆某某、許某某有期徒刑3年至1年不等,并處罰金20000元至5000元不等。2017年4月,靖邊縣公安局接群眾報案稱,2月份以來,薛某某、閆某某、吳某、許某某等人自稱消費時報社記者進行敲詐勒索。經查,除薛某為記者外,閆某、許某、吳某均不是記者。四人先后以訂報、拉贊助、不發(fā)表負面報道等方式敲詐勒索賈某某等人4次,敲詐金額21000元。 5. 陜西咸陽查辦“3·08”假記者敲詐勒索案。2017年3月8日,吳某等4人持英才網“新聞采編證”“新聞調查證”到灃西新城公安協(xié)調辦公室辦公區(qū),聲稱要調查關于咸陽市秦都區(qū)某村土方車被公安機關扣押一事并要求公安機關賠償損失。工作人員發(fā)現(xiàn)4人所持證件并非國家新聞出版部門頒發(fā)的正式記者證,并存在以記者身份索要錢財情況,于是報請秦都分局刑偵大隊展開偵察。經查,2016年10月份至今,犯罪嫌疑人吳某等8人多次在多地敲詐勒索單位及個人錢財,共查實案件11件,涉案金額數十萬元。8人已被依法逮捕。目前,案件在進一步查辦中。 (責任編輯:admin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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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國“掃黃打非”辦公布5起假記者敲詐勒索案件
時間:2018-05-21 20:43來源:未知 作者:admin 點擊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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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21日電 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今天公布5起假媒體、假記者站、假記者(簡稱三假)典型案件案情。 近些年,經過掃黃打非部門持續(xù)整治,假媒體假記者站假記者即三假行為得到明顯遏制